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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言情小说]此情可渝
作者:漫游   分类: 原创作品    时间:2013-3-13 12:14   热度:6262°   字号:        评论:0 
作者:漫游   分类: 原创作品    时间:2013-3-13 12:14   热度:6262°  评论:0 条 


序言(2005年8月):

  本小说为言情小说,字数约15,000。

  解释一下男女主角的名字的含义吧。女主角叫董渝,董谐音懂,渝即变,多指感情或态度,例如始终不渝、忠贞不渝,这样解释后应该能理解了吧?而男主角叫甘平,这个更容易明白,我就不说了。

  这是我正式完成的第二篇小说,写作周期不足三个月,算比较短的了。以女主角为第一人称来写,这次是个尝试。与上一篇《亚克树的爱》相比,这篇没有了幻想成份,但我想在现实中这样的故事还是不可能发生的。

  因为这段时间内有点真实经历,写起来时可以算得上是有感而发吧。可是要把自己的感觉很好的表达出来,以我目前的写作水平还是有段距离的。如果读者有类似经历或同样感觉而共鸣,那就来握个手吧~~呵呵。



进度:

2005-6-10,灵感

2005-7-15,开始正文

2005-7-29,完成一稿

2005-8-16,完成封面插画

2005-8-25,完成二稿



  走出写字楼的大门口,才发现外面正淅淅沥沥的下着雨。地面的雨水一股一股的流向马路边的低洼处,汇聚成一条一条的小河流。从这雨势看来,已经下了好一段时间的样子。

  我打开挂包,翻了一下,没有雨伞。

  时间还没来得及让我发愁,一个熟悉的声音就传了过来:“小渝!”

  我遁声望去,一个青年男子打着一把黑色的雨伞,一路小跑的来到我跟前。

  “阿平?真巧呀!”

  “是啊……”他还没把气顺过来就接着说:“刚好路过……我送你去车站吧?”

  “嗯。”

  我心里一边想着“太幸运了”,一边走进阿平的伞下。

  他叫甘平,人如其名的是个平凡的男人:中等身材,长相普通,鼻梁上架着个款式有点土气的黑框眼镜。

  阿平是我的好朋友……嗯,在他的角度,我是他女朋友吧。这种有点复杂的关系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在大学毕业前夕,即将各奔前程的我和我的男友,都清楚毕业意味着什么,于是很潇洒的分了手。之后我就来到这个陌生城市,找房子,找工作。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或寂寞,身边都没有一个可以倚靠和倾诉的对象,我只能独自承受这一切。刚分手的空虚感,身处异地的离乡感,还有找工作不顺利的挫折感,结伴而来,让我陷入了低潮。

  就在那个时候,非常凑巧的遇到了同样在这里找工作的阿平。在同一个班上念了四年大学也没说过几句话的我们,这时却是异乡遇故里,平添几分亲近。记得当时我很开心,应该是心情影响,我马上就把他当成了好朋友。此后我们常常一起吃饭、购物、聊天,跟他相处时我觉得很轻松、很安心,什么都不需顾虑。不管有什么大事小事、高兴事或烦恼事,我都喜欢跟他说,而他也很乐意听我的诉说。

  我们的性格虽不大相同,却意外的合得来,很快成了要好的朋友。对于异性朋友来说,这种关系有点过于亲密了。就在一年多后,他向我表白说喜欢我。说实话,他待我真的很好,可是他着实太平凡太普通了,跟他相处这么久从没有半点来电的感觉。我一直把他当作好友、知己看待,要把他当作恋人……这实在有点困难。但若是直接拒绝他,这么做就太过绝情了,而且很可能就此失去这个好友。出于这种心态,我当时回答他说:“我终究觉得我们当好朋友比较合适,但你希望成为情侣的话……可以试着交往看看吧。”而当时他只是笑了一下,并没有说话。那一笑代表着什么,包含着怎样的心情,我到现在仍然没能弄清。

  其实我一直向往着谈一场轰轰烈烈、浪漫缠绵的恋爱,但阿平是个老实人,很难期望他能带给我惊喜、心动、激情。之后的交往印证了我的推想——他不懂浪漫、不识情趣,就如一碗白饭般淡而无味、平凡单调。所以,我的想法更偏向于骑牛找马,只可惜总没遇到能看上眼的。在交往的这两年里,我十分注意和他的距离——屈指可数的拥抱次数,接吻更是从没有过。再老实再笨的人也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吧?虽然他仍然一如既往的待我好,但我是不会觉得内疚的。这是他一厢情愿的甘心付出,可不是我让他这么做的。我很清楚,现代恋爱就是这样,喜欢就开始,不喜欢就结束,受伤的只会是过于认真的一头热的那一方。


  想着想着,我们已经走到了公共汽车车站。他打的这把伞应该蛮大的吧,即使两人共用我也不会被淋着。



  太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射进房内,刚睁开眼睛的我不得已又合上眼睛。习惯了这光线后,我再睁眼看了看挂钟,十点半。

  “迟大到了!”我腾的从床上弹起来,跳了下床。我手上脚上都没闲功夫,只剩嘴巴闲着:“阿平怎么搞的?竟然没打电话叫我起床!”我拖着一只还没穿好的拖鞋,半走半跳的出了房间,蹦到餐桌前。拆开餐桌上的白色塑料袋,里面是两个蛋糕。“蛋糕……蛋糕是……是星期天!”我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原来是虚惊一场。

  这时我才看到餐桌上那瓶鲜奶压着一张纸条:

  小渝:虽然你喜欢吃奶油蛋糕,但作为早餐实在不好。这款新出的蛋糕比较清淡,味道也不错,试试看,应该合你口味的。我大概会加班到中午,到时我来找你出去吃午饭吧。平字

  奶油蛋糕是好吃嘛,一个星期才吃一次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现在已经算不上是早餐了……看吧,他就喜欢管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我妈还要烦。男人就该大刀阔斧的,这么鸡婆,哪像男人?


  刚过十二点半,门铃就响了。我打开门,果然是阿平。

  只见他气喘吁吁的说:“对不起……工作比预计多出了点……你饿着了吧?”

  “没有啦。”

  “真的?”

  “是真的。”我吃完早餐才两个小时,当然不饿了。

  “那就好。”他擦了擦汗,接着说:“你快换衣服,咱们出去吃饭吧。”


  这是一家我们不时会来光顾的餐厅。因为这餐厅的装修和格调都不错,食物也很好吃,所以价格有点儿偏高。也正因为这样,即使是最多客人的吃饭时间,也可以轻松的找到座位。

  侍者很快送上清水和菜单,恭敬的问道:“请问两位要点什么?”

  阿平问我:“现在是午饭,红酒就不必了吧?”

  “嗯。”我抬起头,故作神秘的对他说:“但是那个就不会免了吧?”

  他会意的一笑,点了点头。

  我们点好菜后,侍者收起菜单走开了。和阿平聊着工作和生活的小事,不经不觉间,菜就一道道的送上来了。没过多久,最期待的那道菜也来了——起士焗龙虾!

  这只披着橙红色盔甲的龙虾,高举着它那对又粗又长的钳子,不过半个身子已经陷进黄色的起士中,就像个掉进了流沙陷阱的将军。

  就让我搭打救你这个落难将军吧!我边想边把龙虾往阿平碗上夹,说:“来,你爱吃的龙虾。”他只是笑着拿碗来接。

  龙虾被夹开后,压着的面条就露了出来。我麻利的夹了一撮,迫不及待的往嘴里送。其实比起龙虾,这个才是我爱吃的。面条爽而不韧,柔而不烂,而且吸收了龙虾的鲜味,混和着起士来吃,真是极品!

  我们每次来几乎都会点这道菜的。他爱吃龙虾,我爱吃作为伴菜的面条,我们俩在这点还是挺配合的。只是阿平的食量也太小了点,尽管已经点了小号的龙虾,但到最后还得我帮忙吃掉一些,才能勉强吃完。


  吃完饭,我们信步来到附近的一个小公园。虽然地方是小了点,但总算是绿树成荫。几株高大的榕树,枝叶在半空互相交错,挡住了中午那烈日的热情拥抱。

  在公园里转了一阵,饭气是消了不少,可暑气却正盛。毕竟这里是在闹市地带,就算挡掉了太阳光,但从马路吹来的热浪还是挡不掉的。于是我们离开公园,一起去逛商场,也可以顺便享受一下商场里空调的凉快。



  进了商场,跟外面相比简直是另一个世界。一层卖的多是生活用品,阿平很有默契的随我上了二层。这商场的二、三层多是卖衣服鞋袜的,也是我逛商场时最喜欢留连的地方。阿平看来是兴趣不大,但也会默默的跟着我,不时附和我两句。

  逛到三层,当我的目光接触到拐角处一个橱窗时,便立时凝固不动。那里面摆放着的是一对造型优美的高跟鞋,亮铮铮的发着紫红色的光。这颜色,对了,正是它!我兴奋的推门进去,老板看见我进来,马上放下手中的饭盒,堆上了笑脸向我迎来。我指了指橱窗那对鞋,让老板拿来给我试穿。

  鞋子拿在手上,可以看得更清楚了。它光滑晶亮的外表,外形高贵而优雅,用料和手工均属上乘,最重要的是它的颜色是我最喜欢的紫红色。

  还是先穿上看看吧!我停止欣赏,换上了它。

  站在镜子前,向左向右转了两圈,不管怎么看都觉得这鞋子跟我穿着的紫红色套装真是天生一对。

  “哇,这位小姐,您真是有眼光!这对鞋跟您的衣服简直是绝配了!而且穿在您身上,高贵大方,好看得很哪!”老板在旁大加赞赏。

  我虽然知道这是商人惯用的手法,但心里仍不禁美滋滋的。看见他嘴边沾着饭菜的油渍,就算擦掉了也可以从嘴巴中再流出来吧。

  我对着镜子又再欣赏了一番后,转过身来问随后进来的阿平:“怎样?好不好看?”

  “好看是好看……”

  “好看吧!”我转过头问老板:“老板,这鞋多少钱?”

  老板笑咪咪的回答:“呵呵,这鞋不贵,只要……”

  “我说小渝,”阿平打断了老板的说话:“高跟鞋你已经有好几对了,而且你上星期才买了一对,现在又……”

  本来满心欢喜的我,忽然被泼了身冷水,觉得兴致大减,不满的说:“可是那些都不衬我这套衣服的颜色啊!”

  “我觉得你现在穿的这对白色的也很配啊。”

  我提高了嗓音说:“你懂什么?!这衣服套装配同色的鞋子才是最好的搭配!”

  “这位小姐说的有道理,我们做服装生意的最清楚这些了。”老板趁机插上嘴来,“这位先生您看,只有她这么好的身材穿起这一整套来才好看,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绝对不会失礼您的。而且这鞋,我们店只有这么一对,到下次去进货的时候未必能拿得到了,如果现在不买就走宝啦。”

  我有点得意的对阿平说:“听见了没有?”

  他却咕哝着说:“什么没货!你再要十对,他都能给你弄来。”

  我有点生气了:“哼!又不是要你出钱,说那么多干嘛?”

  他说:“这不是谁出钱的问题,这是……”

  “好了,不要再说了!”我背着他,向老板说:“这鞋我要了!”

  “好的好的,马上给您包起来。”老板连忙拿盒子。

  “不用了包了,我现在就穿。”

  “哦,那好,我把您原来那对装起来吧。”

  我侧眼看了看阿平,只见他叹了口气,就是宣布他投降了。我不但赢了这场口舌之争,还买到了心头好,心情也就好过来了。


  我付完钱,提着袋子走出鞋店。阿平随后出了来,说:“我帮你提吧。”

  怎能这么轻易就原谅他呢?总得给他点下马威,看他以后还敢跟我顶嘴不。于是我答到;“不必了。”

  “你生我的气了?”

  “没有。”我说这话的语气,任谁都听得出来是生气了。

  他沉默了一阵,又说:“你还是换回旧鞋吧,这商场的地面太滑了,穿新的高跟鞋不好走。”

  听他说到这里,我的气又上来了:“你有完没完呀?我又不是三岁小孩,用不着你像我妈一样整天在我旁边絮絮叨叨!”说完这句,觉得还不够,便接着说:“你呀,当男人要有个男人的样子,老是管些芝麻绿豆的小事,那么鸡婆,不如当女人好了!”

  他不再吭声,默默的走在我身后。这次又是我胜利了。

  走了几步,我才发觉鞋子有点儿紧。但一想,新鞋都是有点儿紧的,多穿几次就合适了。

  又走了不远,这感觉的确不大好受。但是碍于面子,现在是决不能换下来的,还是快点回家吧。立定主意后,我向楼梯走去。

  幸好这是电梯,要是走下去的话就更不好受了。心里正在想着,眼睛还没来得及看清运动着的梯级,举出的脚步就要着地。心里一慌,脚就踩在两个梯级之间。只觉脚一扭,整个人身不由己的往前跌出去,眼前一条又长又黑的梯道立即迎面扑来。慌忙间我想伸手去抓扶手,却抓了个空。

  这瞬间心里只知道这下完了……

  刹那间,我感觉到手臂被勾住,并且被扯着转了半圈,身子靠在了什么之上。紧接着,觉得天地倒转,头朝下脚朝上,整个人不由自主的颠簸着跌滑下去。

终于停住了,手臂和腿上有多处随即火辣辣的痛了起来。

  我睁开紧闭的双眼,发现我在阿平怀中。原来刚才是他搂住了我,垫在我身下一起跌到电梯底。

  “阿……阿平……”我的喉咙几乎发不出声音。同时,我的脑袋几乎无法思考。隐约看见他很费力似的对我微微一笑,眼睛就合上了。


  我只是皮外伤,而阿平他……他的外伤虽不算严重,却一直昏迷未醒。医生说他撞到了头部,但只是外伤,估计很快就会醒过来。而按他身上的外伤来看,必须要住院一些时日。阿平在这里并没有亲人,于是由我为他办好入院手续,并联系了他的公司。

  次日,阿平仍然没有醒来。医院为他做了详细的脑扫描,结果仍是没有异常。医生说这种情况很特殊,根据少有的病例看来,有可能很快醒来,也有可能不再醒来。

  我愕然。要是他不再醒来,那么岂不是我害的?我岂不是要负责他的一生……不,说不定他很快就会醒过来呢!这个医生也说不准。想到这里,心里好过了一点。

  阿平的母亲接到我的电话联系后,在第二天傍晚,从乡下赶来了医院。医生跟她说明了情况,她的反应比较平静。坐在病床旁边握着阿平的手,静静的看着他。我看了她一阵,生怕她会胡思乱想,便开口安慰了她几句。从她的对答看来,她的情绪的确比较平静,并没有我预想般激动。要是她又哭又闹,要生要死的,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问我:“俺真是老糊涂,还没请教姑娘贵姓?”

  我答道:“阿平一般叫我小渝,伯母您也可以这样叫我。”

  “那……小渝姑娘,平儿的事真是麻烦你了!”

  “不!这事……”我本想说“这事我也有责任的”,但转念一想,阿平救我大概是因一时情急,连带自己失足。虽说我有责任,但我并不想往自己身上背,还是等阿平醒来,让他本人自己说吧。想到这里,我改口说:“这是我该做的。”

  “哎,幸好有你为平儿的事张罗,俺这个乡下人是啥也不会的。”

  “不,您太客气了。”

  “那……不知道你是平儿的……”

  我一愣,阿平没有告诉他母亲吗?既然这样……我于是答道:“我是他的好朋友。”我虽然答应了跟他交往,但对他的感觉只是好朋友的程度,这样回答并不算欺骗她。

  “哦……”她脸上露出了失望的神情,继而笑了起来,说:“就是嘛!俺就想这傻孩子怎会有这等福气,找到这么美的大姑娘当女朋友呢!”

  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内疚,只好附和着笑了几声。

  “俺接到你的电话时,还有进来病房时,看见你坐在他旁边,就在猜想这事了。”她像是自我解嘲的笑着说:“哎,俺老糊涂,真是失礼了!”

  “不会……”

  “这孩子虽不爱说话,但有什么心事都会跟俺说的。早前他打电话回家时,好像有什么开心事似的,俺就问他是不是给俺找了个媳妇啦,他却说不是。”

  原来阿平和我的关系,他连母亲也没有告诉。

  我再一细想,却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我和阿平在名义上的确是男女朋友,如果他跟别人说我是他女友,这是无可厚非的。而且我们交往已有两年,虽然我没向其他人说起,但阿平的熟人应该都知道吧。只要他向某类人说些暗示我们快要结婚之类的说话,那么这消息一定很快传遍我们身边的人。到时候迫于舆论,我不但不容易甩掉他,而且肯定会对我找新的男友构成阻碍,那真是吃不了兜着走……这招相当有效,我的一个朋友就是这样迫使她那犹豫不决的男友答应了结婚。

  但是阿平不仅没有这样做,甚至连连至亲的人也没有提起,这是为了什么?难道他知道了我并不是真的喜欢他,觉得没有希望才不向他人说起?那既然知道了,为什么还要继续和我交往?

  和伯母聊到晚上,我带她到了阿平的住处,安顿好,又教会她坐公车,再聊上一阵才回家去。她人很开朗,也很健谈,跟阿平内向的性格截然相反,真不敢相信是母子俩。

  躺在床上,思索着一连串的问题,可是一切都是推测,真正答案只有他才知晓。我想着想着,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



  太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射进房内,刚睁开眼睛的我不得已又合上眼睛。习惯了这光线后,我再睁眼看了看挂钟,十点半。

  “迟大到了!”我腾的从床上弹起来,跳了下床。我手上脚上都没闲功夫,只剩嘴巴闲着:“阿平怎么搞的?竟然没打电话叫我起床!”我拖着一只还没穿好的拖鞋,半走半跳的出了房间,蹦到餐桌前。

  餐桌上空空如也。

  刚睡醒的我,到这时才想起阿平入院了……那今天会否幸许是周日呢?抬头看看日历,是红色的!再仔细一看,24号,那不就是事故当天吗?就是说今天不是周日了!

  我胡乱的洗了口脸,然后一只手拿梳子梳头,另一只手打开手机。手机竟提示电量不足,马上自动关机了。真倒霉!我放下梳子,在梳妆台的几个抽屉里翻了好一阵,幸好找到备用电池。连忙装上去,还是提示电量不足。我很想摔手机,但觉得手上没力气,只好把它随便丢到一边。看着梳妆镜中自己那头蓬松无序的头发,心想:要梳好这头长发和化好妆,再坐车到公司,怎么快也将近午休时间,反正是迟到,干脆多请半天假算了。

  想到这里,我顿觉如释重负。于是慢条斯理的做完各样准备,还煮了个方便面当作早餐兼午餐,才关门上班去。

  走进写字楼,已经是午休过后。同事们都投来异样的目光,我也不在乎,直接走进了主管的办公室。主管向来对我比较宽容,这次也没怎么责怪我。至于这是什么原因,我很清楚。尽管多数同事没有直接表露出不满或嫉妒,但实际上我和不少女同事的关系并不融洽。


  傍晚下班,走出写字楼,才知道天正在下雨。我随便翻了一下挂包,又没有带伞。

  忽然,我好像听见了阿平叫我,四下望去,没找到他的身影。哈,我在做什么呢?真是笨蛋……以往下班的时候下雨,只要我没带雨伞,他总会打着那把黑色的雨伞出现在我面前。

“啊!”我失声叫了出来。

  虽然他每次都说碰巧路过,但也未免巧合得有点过分了。难道阿平他……他每逢下雨天都躲在那个街角转弯处,只要看见我没带伞,就会跑过来?

  向那转弯处望去,我仿佛看见阿平下班后气喘吁吁的赶来,冒着大雨站在那里,不停的向这边张望,期待一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

  这时,我的心好像被鞭子抽了一下。

  其实他大可以来到我公司门口光明正大的等我,毕竟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想到这里,我又几乎叫了出来。如果他经常在这里等我,肯定会被认识我的人看到,那么我已经有男友一事就人人皆知了。难道阿平是考虑到这点才……

  我的心又被抽了一下。

  不会的!阿平那么老实巴交,不可能想得那么仔细和深入的。他顶多就会做些针尖线头的小事,像给我买早餐、打电话叫醒爱懒床的我、给我撕日历、知道我手机电池没电就替我充电……

  我的心不止被抽了一下,而是连续几下的重击。

  不!我不能那样想!他只会做些管家婆似的事情,就算没有他,我的生活也照样可以井井有条的!

  为了证明这点,我下决心要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



  两年里形成的习惯,不可能在几天里就完全改变。我仍然没吃上早餐,我仍然迟到,我的生活还是一团糟。

  好不容易撑到了星期天,但这么难得的周日,我却一早就醒了过来。还是去看看阿平吧。


  阿平仍然昏迷在病床上,表情仍像入院时一样,没有好转的迹象。

  他的母亲天天守候着他,虽然不算劳累,但整天看着昏迷不醒的儿子,一定很伤心吧。

想到这里,我对他母亲说:“伯母,差不多到吃午饭的时间了,不如我和你出去吃顿饭,顺便走走,转换一下心情吧?”

  “这要麻烦你,怎么好意思呢?”

  “哪里的话,您来了几天,我还没尽过半点地主之仪呢。”我拉起她的手,说:“阿平有护士看着,不用担心的。”

  伯母看了看阿平,站了起来,说:“那好吧。”


  我和伯母吃完午饭后,走了附近好几个地方。看见她开朗的样子,我的心也好过了些。

  伯母她有着农村人的纯朴,很真诚、随和,让我有种想把心底话都跟她说的冲动。这让我想起了三年前和阿平初相处时,那时的我深信人心叵测,随便付出信任只会让自己受伤,所以我对任何人都不会轻易表露出真实感情。但他总是耐心的引导我,让我把心里的抑郁发泄出来,不经不觉间我们就成为了几乎无话不说的好友。

  或许是出于同情,或许是出于自责,又或许是想陪一下阿平,我说服了伯母回家休息,换由我来看阿平。看护病人这种又脏又累又无聊的事,以前的我是不肯去做的,但现在我却很乐意。

  病房里只有我和阿平两个人,十分安静,可以听见走廊上轻微的说话声,连窗外远远传来的阵阵蝉叫声也听得见。

  好久没有跟阿平独处,也好久没有跟他聊天,这已经整整一个星期了。

  看着他的睡脸,我禁不住开口跟他说起话来:“阿平,好像好久没跟你说话了呢,闷着你了吧?哈,其实闷着的人应该是我吧……对了,我们公司新来了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我跟你说,他可有趣了!他老是记不住事情,刚跟他交待完的转头就忘了……”接着又说到我家楼下有户人家搬走了、街口有一家食店新开张……好像积压很久似的,一开始了就停不下来。我把这几天的琐事和心情,都一股脑儿的跟阿平说了。直说到开始觉得有点口渴,我才停了下来。说了这么多,就像把心中的烦闷和抑郁都释放出来,感觉整个人轻松多了。

  “阿平,我这才发现原来我是多么依赖你,没有了你的照料,我的生活乱糟糟的,已经几天没吃上早餐了,你可要快点好起来啊。”说完这句,我觉得好像承认了他的重要性,便说:“但你放心,我正在重新学习自己照顾自己的生活……不说这个了。嗯,你有个很好的妈妈呢!我本以为和她一定会有代沟,没法应付的,没想到跟她聊天就像跟你聊天一样开心。”

  这时“喀嚓”一声,门开了。我扭头一看,原来是伯母。她走进病房,手里提着两个保温瓶,笑盈盈的说:“小渝,你肚子饿了吧?”

  我一愣,看看手机,快六点了。没想到光我自己一个人在说,也可以说上两、三个小时。

  “平儿的房间收拾得好好的,俺回去后没半点事可做,闲得慌,就去菜场买了些菜,做了两个家乡小菜来给你尝尝。”她边说边把瓶子打开,一股独特的香气随即飘了过来。

  “伯母,不是让您休息休息吗?怎么还要过来?”

  “俺这副骨头,要闲着反而不自在。”她已经把汤倒好,说:“来,不嫌弃的话就喝两口吧。”

  我接过汤碗,奶白色的汤面上飘着葱花,中间浮出半个角的是红萝卜。从香味判断,正是我喜爱的鱼汤。喝了一口,便不禁冲口而出:“味道很好!”

  伯母在旁边笑眯眯的看着我,还一边嘱咐小心烫着。我很快就把汤喝完了,说:“伯母做的鱼汤比外面的还要好上许多!”

  “呵呵,俺还担心你不喜欢喝鱼汤呢。”她一边把菜端出来,一边说:“俺不知道你喜欢吃啥,就按平儿喜欢的来做了。”

  “您是说……阿平爱喝鱼汤?”

  “是啊,他喝得比你还快,但就是不吃鱼。呵呵,是个奇怪的孩子吧。”

  我记得一起吃饭时,倘若点了鱼汤,阿平总是先让我喝个够,有剩余才自己喝……“来,尝尝这些菜合不合你胃口。”我的思路被打断了,接过伯母递过来的筷子。

  在我脑海中浮现过多次,但都马上被我赶跑的歉意又再次浮现。原来阿平一向待我这么好,处处为我着想,我却没有发觉,没有为他考虑过。而他母亲照看了儿子一周,难得有半天空闲,也不顾天气炎热为我做菜送饭。现在阿平因为我弄成这个样子,我却为了让自己轻松,自私到不想承认责任。我这样做,是不是太过……

  我开始怀疑自己一直贯彻的观念是否值得继续坚持。

  “小渝,怎么不吃?是不是不合你口味?”伯母见我不动筷子,开口问道。

  我摇摇头,夹上一口菜往嘴里送。但我的喉咙早就哽塞着,尝不出滋味来了。

  伯母看着我,样子变得不安起来:“哎,俺真是笨!这些乡下菜又怎么可能合你的胃口。不吃了,不要吃了。”

  伯母正要拿去我手中的碗筷,我伸手抓住了她的手,她抬头看我。

  我的眼眶湿润了,哽咽着说:“伯母……对不起!”

  “这……这有啥要道歉的呀?”她一脸的不解。

  “其实……阿平是为了救我才弄成这样的,是我害的,我……”我呜咽起来,一下间接不上话。

  伯母先是一惊,随后眼神回复温和。她伸手抚着我的头,说:“傻姑娘!平儿的性子俺最清楚。甭说你们认识,就算是不认识的,他同样会救你的。”她叹了口气,接着说:“他平时不爱说话,给人的感觉好像很冷漠,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实际上是个热心肠。”

我没能用言语,只能以点头表示认同。

  她用粗糙的手为我拭去眼泪,说:“俺不会责怪你,平儿也不会埋怨你,你就不用自责了,知道吗?”

  “伯母……”

  “哎哟,别哭了,看你这么漂亮的脸蛋,哭起来就不好看了,快别哭了。”

  “嗯……”

  “来尝尝这菜吧。”

  我好久没哭过了,这次竟然是在一个才认识几天的人面前哭。可是我不觉得丢脸,反而觉得像在母亲怀里哭的小孩一样,十分舒坦。

  两个星期过去了,我慢慢习惯了没有人照料的生活,虽然不算井井有条,但已不再是一团糟了。而且我养成了新的习惯,就是每晚都会去看看阿平,跟他说说当天发生的事,和他母亲聊聊天,然后送她回家。

  我以为已经习惯了没有阿平的生活,其实不然,我每天跟阿平说话就证实了这一点。我宁愿跟一个不会回答我的人说话,是因为我再也找不到另一个像阿平那样可以毫无顾忌尽诉心声的对象。尽管不愿意承认,但事实上我很孤独、很寂寞,总觉得没有人了解我、没有人值得信任。而难得有一个理解我、可以信任的人,我却没有珍惜他……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段一个人的日子,给了我一个重新审度一切的机会,看到了以前看不到的地方。我重新认识了自己,认识到那个自私丑陋的自己。也真正认识到阿平对我有多好,对我的生活是照顾得多么细致入微,对我的关怀呵护是多么的温柔体贴。而以前我对他的态度实在是……

  看着阿平本来就不丰腴的脸颊,现在更是凹陷下去,一种辛酸和内疚的感觉由心而生。我轻轻摸挲着他的脸,说:“阿平,你快点醒来吧,没有了你,我真的很寂寞。我……我真的很想你……你不要再睡了,只要你能醒来,我……”说到这里,我觉得脸上火热,但四下无人,便大胆接着说:“只要你醒来,我就答应当你真正的女友。”

  次日我去看望阿平时,把我吓得大吃一惊,要是手上提着东西的话肯定都丢了下来。

  阿平他醒来了!而且可以坐在病床上了!!不知道是否因为昨天那句话……总之感激上天!

  我此刻的心情高兴得实在难以形容,兴奋得一下子冲了过去,握起他的双手。要不是伯母在,我真想紧紧的搂住他。

  “阿平……太好了,你终于……终于醒来了!”我激动的说。

  “是的,感谢你的帮忙和关心。”阿平说的很平静。

  “你怎么跟我客气起来了?”我的手一抖,他趁机缩回两手。

  “这个当然,如果没有你的帮忙,这些天谁来照顾我妈?”

  “没关系,这是我该做的。”

  “哎哟,你们两个年轻人,怎么尽说这些客套话?”伯母插话了,接着站起来说:“俺还是出去好了。”

  “妈,您别误会,我和她只是同学而已,不是您说的那样的关系。”他急了起来,转过头对我说:“董渝,你来解释一下吧。”

  我惊呆了。

  感觉就像从天堂一下子掉到地狱。

  自交往后,他没叫过我的全名。


  医生经过各种测试,确认阿平的记忆一直到事故当天都很正常。而他记不起事故当时的情况,医生说这应是逆向性遗忘,即大脑为保护自身而自动将某段可怕、不安的记忆封闭。更重要的是他不单遗忘了事故的情况,还把我们这三年来的记忆都遗忘了!他关于我的记忆,大概只保留到我们在这城市相遇不久为止。至于原因,医生无法解释。

  我实在难以置信这种天方夜谭的,并且只可能出现在文学作品中的事情,竟然会发生在我面前。

  我紧张的一再追问,医生大概猜到是什么一回事,在最后单独对我说:“在人类记忆方面的医学研究仍未深入,我只能把可能性都跟你说。如果那段记忆对病人来说是不想记起来的,那么他自身就会抗拒恢复那段记忆,即是说靠病人自发恢复记忆的机会非常渺茫。但如果那段记忆对你来说是很重要的,你可以尝试帮他回忆起来。”医生停了一阵,补充说:“如果无法让他恢复旧记忆,或许可以尝试创造新的记忆吧。”

  我明白医生想说什么。

  简单点说,就是阿平把喜欢我的那部分记忆都封锁起来了。没想到对于他来说,喜欢上我是一件痛苦到不想再记起来的事情。

  既然我想找个更好的男友,这种情况不正是天助我也吗?可是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一切都太迟了,我已经喜欢上阿平了。真是天意弄人,他喜欢我时我不喜欢他,到我喜欢上他后他却不喜欢我。

  如果能让阿平恢复记忆,那自然是最好的。但如果不行,我只能希望他会喜欢上我了。



  阿平出院一个星期后,他的母亲要回家乡去了。

  车站里,伯母对阿平叮咛了几句,然后过来把我拉到一边。她样子认真的说:“小渝,以后平儿就拜托你照顾了。”

  我一愣,向来只有阿平照顾我而不是我照顾他。继而我明白了她的意思,说:“伯母,我会尽力的。”我心里补充道:“如果阿平肯让我照顾的话。”

  她拉起我的手,说:“你是个好女孩,要是有你这样的媳妇,要俺死也能眼闭了。”

  我受宠若惊,急忙说:“不!您千万不要这么说。我……我一点都不好,我配不起阿平。”

  “俺不会看走眼的,你是个好孩子。”她轻轻的拍了拍我的手背,说:“俺没文化,大道理不会说,就跟你说俺在电视上听到的一句话吧:只要相信会成功,才有成功的可能。”

  伯母这么说,明显的是在鼓励我。

  “要是平儿欺负你,就跟俺说,俺会教训他的。”她说完,往我手里塞了一张纸条。

  我打开一看,写的是电话号码,凭印象就是伯母家里的电话号码了。

  “好了,小渝,俺走了。”

  “伯母保重。”日子虽短,我却舍不得她走。

  送走伯母后,只剩下我和阿平,气氛变得尴尬起来。

  过了一会,阿平先开口:“刚才我妈说了些奇怪的话吧?你不要放在心上。”

  “奇怪的话……那伯母是否对你说了些什么?”

  “她……她说……”他支吾了一阵,说:“她让我多点约你出来……”只他脸上一红,慌忙补充说:“我想……我妈的意思是要我好好答谢你吧。”

  “哦……”我大概猜到伯母跟他说过了什么。我们俩的事要劳烦伯母操心,实在过意不去,于是说:“那现在你有空吗?”

  “啊?哦……有。”


  快一个月没有约会了,这次……算是约会吧?

  我们以前极少搭肩搂腰,只是偶尔会手挽手而行。但现在好像我身上长了刺,他总跟我保持着一只手臂以上的距离。要是我再靠近他的话,恐怕他会撞到墙上去了。我只好往车道那边走。要是以前,他一定会拉住我,把我当小孩子一样嘱咐:“走那边危险,你走靠墙那边吧。”坐公共汽车时,他总会把靠窗口的座位让我坐,说空气好一点。同打一把伞时,总是把伞向我这边靠,以至自己淋湿了半边身子……他是如此无微不至的对我,只是我发现得太迟了。

  忽然我的手臂被拉住了,回头一看,是阿平拉住了我。他马上就放开了手,说:“前面是红灯啊。你在想什么想得这么出神?叫你好几次了。”我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踏出了斑马线,而信号灯正是红色的,我连忙往后退了两步。

  要不是我总能找点话题来打破沉默,这气氛真的很难受。

  快到中午时,他说:“差不多是午饭时间了,我请你吃顿饭,当作是谢礼吧?”

  “其实说到谢礼,应该是我给你才对。要不是那天你救了我的话,住院的人就是我而不是你了。”

  “虽然当时的情况我记不得了,但我想我是不会袖手旁观的,更何况我认识你呢。”

  我点了点头,这跟他母亲说的一样。

  忽然,一个念头闪过我的脑海,顿时喜由心生。我连忙说:“我们去一家餐厅吧!来,我带你去。”去那家餐厅的话,说不定对他恢复记忆有所帮助。


  餐厅没有什么变化,侍者也一如往常般殷勤。虽然我还是和阿平来,但是我们的关系却倒过来了。

  现在没空想这些了,我对阿平说:“现在是午饭,红酒就不必了吧?”

  “哦,你拿主意吧。”他没看我,只顾低头看菜单。

  有点挫折,但我不气馁,说:“但是那个就不会免了吧?”

  “那个?”他抬起头,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我,接着说:“那个是指什么?”

  “起士焗龙虾啊!我们每次来都会点的菜啊,你一点印象都没有?”

  “这个……”他搔了搔头,笑笑说:“我真的没印象。”

  真是失望,看来事情不会这么顺利。

  “可是这龙虾,你一个人能吃得完吗?”他反问我。

  我一愣,问:“我一个人?你不是喜欢吃龙虾的吗?”

  “我想你弄错了吧,我一向都不喜欢吃鱼和虾蟹的。”

  他竟然不喜欢吃虾?!为什么他从没说过呢?难道……难道只是为了我喜欢这道菜的伴菜,他才……回想起他吃龙虾的样子,总是吃得那慢吞吞的。唉,我真是笨到家了!这事只要细心点就能发现,而我却一直都没发现。和我来这餐厅吃饭,每次都要他吃不喜欢的菜,真是折磨。他为了迁就我,让我吃上喜欢的菜,宁愿让自己受苦。我想类似的事应该还有很多,他为我付出的实在是太多了,而我竟然生在福中不知福。这些我曾认为是理所当然而忽视了的幸福,原来并非必然的。我开始讨厌我自己,憎恨自己。阿平这么好,为什么偏偏会喜欢上我这种人?他喜欢上我,只是一直默默的付出,却没有得到任何回报。除了伤害,我什么也没给过他。这样的我,还有资格让他喜欢吗?

  随后我带他去了那商场,那鞋店,还特意走了那电梯,但都没有什么效果。

  没希望了,他不能自己恢复记忆,而我连让他喜欢的资格也没有……既然这样,我还是放弃吧。

  “只要相信会成功,才有成功的可能。”耳边响起伯母临走时说过的话。

  我这么快就放弃,未免辜负了伯母的一番期望。阿平喜欢上我两年有余仍没放弃,而我才一个月不到就……不,不能就这样放弃!不管结果怎样,我也要再试试看。



  之后,我多次打电话给他,也有约他,但他多半会借故推搪。

  很想见到他,可是他常常说工作忙。很想听到他的声音,可是电话中他经常沉默。

  我被这份思念压得几乎窒息,几欲爆炸,再找不出释放的出口,我真的会疯掉。

  在手机短信中输入“我很想你”几个字,犹豫一阵后删掉,再过一会儿,又再输入,又再删掉,反反复复,始终没有发送出去。以我们现在的关系,发这句话又有什么用?我只好东拉西扯发些不相关的话语,来换取他只言片语的回复。本以为能籍此减轻少许思念的重负,没想到通过他寥寥数字的回复所传来的冷淡,却让我更觉空虚。我不敢多发,生怕他嫌我麻烦而讨厌我。

  白天的喧闹还好些,到了晚上我看电视、影碟,总之不让自己闲着。可是一躺在床上,满脑子都是他的音容笑貌。只要一天下来没有联系,我就会因不停的想他而失眠。

  人真是奇怪,明明知道相思苦,偏偏对他牵肠挂肚。越是不想去想他,却越是不停地想他。越想越痛,越痛越想。


  一个星期、两个星期……一个月、两个月……他没有恢复记忆的迹象,同样没有喜欢上我的迹象。这种难受的日子绝对是度日如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度过的,更想不通这两年他是怎样过来的。

  在阿平出院的这两个月里,我们维持着的是一种含糊不清的关系——对他来说是友情,对我来说是爱情。这跟以前刚好相反,不,应该说更差了。我们以前名义上是男女朋友,而现在只是朋友,连好朋友都达不到。

  今天我们很难得的“约会”了。而就在分别的时候,阿平说有些话要对我说。看他那郑重的样子,难道他对我……我感到似乎有好事要来临了。

  他说:“如果是为我救了你而负伤,要致歉的话,你所做过的事情已经很足够了。我们经常这样一起出来,这关系有点……你不是有男友吗?”

  我的心顿时凉了。

  我知道他所指的男友是大学时那个,便随口回答:“毕业时分手了。”

  “那……凭你的条件,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很好的男友啊。”

  “你是嫌我烦了?还是讨厌我?”

  “不是那样……只是……”

  “只是什么?难道你不明白我的心意吗?”我有点激动,这句话随口就出来了。

  “我不是木头人,你的心意我当然感受得到。只是我……我们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我……我不喜欢你这种类型的。”

  我十分惊讶。但是回想起来,认识这么久,我从来没问过他喜欢怎样的女孩,也没问过他喜欢我什么。

  他没有理会我的反应,继续说道:“你常常化妆,而我喜欢自然些的。你性格外向好动,但我喜欢文静些的。而最重要的是,你长得太漂亮了,和你在一起时让我有很大的压力。像我这么平凡的人,只想找个同样平凡的,才可以轻松自在。这些事还是说清楚比较好,我们是不可能的,真的,我们一点都不般配,在一起是不会有结果的。”

  听着他的话语,我的心好疼,感到鼻子发酸,而眼前的他变得模糊起来。

  既然他不喜欢我这种类型,为什么当初还要喜欢上我?对了,就像我当初不喜欢他这种类型,但在喜欢上以后却无法放弃一样吧。

  这时我的眼泪应该是流了出来,因为他变得慌张起来:“你不要哭啊……我……我们就算做不了情侣,也可以做好朋友的啊。”

  我转身就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想离开他,不要被他看见。只听见他叫了我几下,似乎没有追上来。哭泣的时候跑步,实在很辛苦。有一股气堵在喉头,上不来,下不去。我坚持着跑到没法透过气来,才停下脚步。脚步是停了,但眼泪还在独自的流个不停。

  做好朋友?这是什么话?!是安慰我?是同情我?还是施舍我?

  当年我就是以类似的方式回得他的表白,当时他有多伤心,现在的我能够设身处地的感受到了。这么巨大的伤痛,他以一下苦笑就遮掩了,而我则要哭到声嘶力竭才算结束。



  爱,不是应该甜蜜和快乐,才引得无数人甘愿为爱而无悔付出和不计牺牲的吗?可为什么我尝到的爱竟然是如此苦涩不堪,只要一想起他,胸口欲裂。爱一个人竟然是这么痛苦,我到现在才体会到。

  我失落了好一段时间,却始终放不下这份感情。忍了好久,还是忍不住打了电话给他,我实在太想念他了。

  此后他几乎是有约必赴,但总表现得诚惶诚恐,是基于他伤了我的歉意吧。尽管这样,但只要能跟他在一起,我就很满足了。好不容易的,通上一会儿电话或者见上一面,都能让我满心欢喜。可是之后不久,数倍于这份喜悦的寂寞就会袭来,少许甜蜜之后便是无尽的痛苦。

  我努力的以好朋友的关系来看待我对他的感情,但是我一再的失败。我没有一天不想他,没有一次想他时不心痛。再好的朋友也不会这样,只因为我喜欢着他,尽管他已经亲口说过我们是不可能的。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爱喝咖啡了,因为那就像这种爱情的味道。闻起来芬芳扑鼻,入口香醇嫩滑,但随后就是挥之不去的苦涩。为了享受那短暂的香醇而忍受之后的苦涩,是我现在所尝到的爱情的滋味。

  放手吧,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呢?放眼望去,还有一大片森林啊!

  我无数次这样对自己说。

  无法割舍,明知继续下去只会痛苦,可我仍然放不了手。

  这就是爱情吗?这跟我理想中的相距太远了。真想回到以前那个不懂爱情的时候,或许不算快乐,但起码不会痛苦。



  我很迷惘,虽然喜欢的他就在身边,但我还是分不清是快乐还是痛苦。

  他的手就在咫尺之近,我真有种要拉住它的冲动,重温一下那份从掌心传来的温暖。记得在我失落无助时,就是这只有力的大手,紧紧的握住我的手,给我温暖,包容我,抚慰我。

  拥有的时候,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了才追悔莫及。不知道上天会否再给我重来一次的机会呢?想到这里,我不禁苦笑起来。像我这种自私自利、不想背负责任、不想内疚、不想让自己痛苦、只要活得轻松自在的人,不可能有这种资格吧!

  大概是我沉默了许久,阿平主动开口了:“董渝,你怎么一路上都不说话呢?”

  “我没什么。”我勉强笑了笑。

  他对我的态度比刚出院时好了不少,但这只是基于“好朋友”而已,又或者是出于歉意,反正只是些并非我真正想要的情意。


  忽然,一声长而刺耳的刹车声夹杂着人的尖叫声,从背后传来。当我扭头一看时,一辆失控的汽车已冲上人行道,瞬即要从后面撞到我和阿平身上。

  千钧一发间,我连想也来不及想,用力把阿平往外一推……

  这样的话阿平应该没事吧,而我会怎样呢?会受伤?还是会死掉?死了更好,爱是如此痛苦,活着是这般无味,死了的话一切都可以得到解脱吧。只是不知道我死了以后,他会否紧张我呢?会否为我而哭呢?会不会有一点可惜、有一点后悔呢?但是死掉的话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倘若庆幸我死不掉的话,我们的关系会否因此有所改变呢?说不定那天阿平救我的时候,心里想的可能跟我一样……

  刹那间,我推出去的手被拉住,整个身体被那道劲扯了过去,身子靠在了什么之上。紧接着,一股强劲的冲力袭了过来,整个人飞了开去,摔在地上。

  我只觉全身麻痹,五脏六腑全被拍打过似的难受,头还在嗡嗡作响。

  我勉强睁开了眼睛,才知道自己被阿平搂在怀里。那汽车已经停了下来,刚才的撞击是直接撞到阿平身上,他又一次为了救我而……

  “阿平……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我实在难以明白这几秒间所发生的事。

  阿平慢慢睁开眼睛,微笑着对我说:“你……这样做,一点都……不像你啊……小渝。”

  这个仿佛相隔了几个世纪的称呼,让我的眼泪又一次缺堤,但这泪水的滋味不再是苦涩的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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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漫游      文章标题: [原创言情小说]此情可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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